单位进行紧急援助。 (三)、组织、协调非受灾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开展抗震救灾工作和单位参加抢险救灾。 (四)、组织抗震和工程技术人员赶赴地震灾区进行工程震害调查,为灾区恢复重建和工程抗震提供技术依据。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灾区工程震灾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和省建设厅报告。 (二)、负责与灾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联系,并掌握震情和灾情,上报抗震救灾信息。负责建设系统抗震救灾新闻宣传报道。 (三)、组织工程震害调查和分析,总结工程震害经验教训,提出重建与工程抗震技术措施。 (四)、负责处理和传达市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与省建设厅的指示。 (五)、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五、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应急行动 (一)、成立县(市)、区建设系统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在县(市)、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地震应急和抗震救灾工作。 (二)、制定县(市)、区建设系统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 (三)、迅速了解震情、灾情及工程震害情况,及时向市建设局汇报。 (四)、按照县(市)、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迅速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五)、组织城建、燃气等部门和单位开展城市基础设施抗震救灾和工程抢险排险工作。 (六)组织抗震、建筑设计等工程技术人员赶赴地震灾区开展工程震害调查,分析和总结工程震害经验教训,提出恢复重建与工程抗震措施。 六、市建设局有关处室和直属单位的应急行动 (一)、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各处室和直属单位的负责同志,应迅速赶到市建设局集结待命,接受市建设局下达的抗震救灾任务。 (二)、派出人员参加抗震救灾和工程震害调查工作。 (三)、按照市建设局的统一部署,对口了解灾区市、县开展抗震救灾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