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派员无偿提供必要的茶叶田间管理、采收技术和病虫害防治等知识(包括发放宣传资料,集中培训,送科技下乡活动等)。 5.不得拖欠卖方的茶叶鲜叶款,按当天验收凭单足额发放茶青款(如遇特殊情况,其付款方式及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 五、乙方责任 1.不得在茶叶生产中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高残留农药。2.不得在采收前十天施下肥料、喷施叶面肥等。 3.按标准要求于当天上午9:00后至下午4:30前手工采摘鲜叶,并在采摘后两小时内送达买方指定的地点。不得向买方提供雨天采收的茶叶鲜叶和隔天采摘的茶叶鲜叶。 4、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等级标准、质量要求收购,执行甲方确定的当期全县统一收购价格,乙方不得擅自压价,不得克扣斤两,不得掺杂使假,收购不合格的鲜叶,否则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六、货款结算办法: 乙方收购的鲜叶交给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以收购票据当天结算或累计结算。 七、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统一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收购过程中降低等级、降低价格,欺行霸市,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八、收购报酬执行办法:1、甲方验收合格的鲜叶,以收购数量的单据为准,按双方协商约定的价格和结算时间进行结算。 2、随着鲜叶收购价格的降低,甲方根据情况,逐渐调整收购价格,以文字或电话通知为准。九、买方违约责任1.没有按时按量收购,造成茶青变质等损失,或故意压级压价,除赔偿卖方的损失外,应向卖方支付该批茶叶鲜叶总价值5%的违约金。2.拖延支付茶叶鲜叶款,应参照银行关于拖延付款的规定,向卖方偿付违约金。十、卖方违约责任 交售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茶叶鲜叶,应按每百斤1000元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因此造成人身伤亡,卖方应承担一切责任。十一、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甲方:*****茶叶有限责任公司代表签订时间:年月日乙方:签订时间:年月日 附件《鲜叶收购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