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现场的施工人员的生活区位置。(4)统一审核工程竣工结算。2、乙方责任(1)确保本协议规定的质量、安全、工期按期完成。(2)进场后七天内,向甲方呈报项目部组织人员名单。(3)进场后七天内,编制出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后实施。(4)及时向甲方报送工程计划、统计、技术、质量、安全等有关资料,并接受甲方检查指导。(5)如安装中途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停工整顿、直到达到合格要求为准,由此造成的全部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在规定时间内,乙方未能及时返工整改,甲方有权指出乙方出场、停止安装,并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第四条工程工期开工日期以实际开工日为准,各部分分项工程的工期安排详见总包单位定制的施工进度计划,协议签署后乙方应在3日进驻现场,并按照约定时间开工。3、乙方施工的实际进度落后于进度计划时,甲方及总包、监理单位可向乙方发出指令,要求乙方人员、机械加班工作,乙方在接到指令后要加班加点按时完成施工计划。(加班时间不内超出法律、法规规定的作业时间标准。)五、工程质量1、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按照《钢结构安装工程施工验收技术规范》、《钢结构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相关工程规范、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达到合格。2、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等级,由乙方负责;达到合格等级,不奖不罚。3、在施工中,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及有关质量部门的检查,监督和处理。4、在规定的保修期内,由乙方无偿进行维修。5、乙方所承建项目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有关建筑法律法规、施工规范。标准及地方文件进行施工和管理,如工程在检查验收中经评定为不合格工程,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6、施工过程中质量不符合要求时,甲方或总包及监理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顿或返工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每次1000-20000元处罚,如乙方返工后仍达不到合格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