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承包人责任造成质量事故和延误工期,其工料损失一概由承包人承担。Р2.4 承包人未按照建设单位、监理及总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安排作业,致使发生安全事故及作业区卫生状况脏乱差,承包人应承担由此导致的罚款费用及一切后果。Р第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Р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首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可约定以下方式解决争议Р1. 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Р2. 向施工地点所在区人民法院起诉。Р第十五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Р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法定代表人应出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应出示委托证明。Р 本合同在完成分包工作内容、结清工程决算尾款后,即自然终止。Р第十六条Р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Р第十七条Р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后列入其他事项,其他事项与正文具有同等效力。Р在本合同之外签订的协议等,内容与本合同相抵触者无效。Р Р发包人及承包人于年月日盖章/签署:Р 发包人(盖章): 有限公司 Р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Р承包人: 钢结构安队(劳务有限公司) Р盖章: Р代表人签署: Р代表人姓名: Р代表人职位: Р代表人身份证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