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由于用电人的责任造成电能质量不符合标准时,对自身造成的损害,由用电人自行承担责任;对供电人和其他用户造成损害的,用电人应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3、用电人不按期交清电费的,应承担电费滞纳的违约责任。电费违约金从逾期之日起计算至交纳日止,电费违约金按下列规定计算: (1)当月欠费部分,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二计算; (2)跨年度欠费部分,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三计算。经供电人催交,用电人仍未付清电费的,供电人可依法按规定的程序停止部分或全部供电,并追收所欠电费和电费违约金。(三)用电人未经供电人许可,擅自安装(引入)自备电源,按《供电营业规则》第一百条第六款承担违约责任。(四)其他违约责任按《供电营业规则》相关条款处理。十一、争议的解决方式供电人、用电人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依本合同之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江田电力管理部门行政调解。调解不成时,向长乐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双方均应自觉执行。十二、供电时间用电人新建改建的受电装置经供电人检验合格,且本合同生效后,供电人即依本合同向用电人供电。十三、合同的变更和解除(一)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应按《供电营业规则》第九十四条办理。(二)在双方签订变更、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之前,本合同继续有效。(三)本合同有效期内,经双方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供电人:(盖章)用电人:(盖章) 法定地址: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负责)人:法定代表(负责)人: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