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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资质需要整理

上传者:苏堤漫步 |  格式:doc  |  页数:34 |  大小:35KB

文档介绍
的材料1、含有以下内容的《互联网出版业务申请表》:   1)主办者申请报告;    2)机构章程;    3)互联网出版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基本情况;    4)互联网出版机构主要业务人员基本情况;    5)验资报告及出资者信用证明(复印件);    6)工作场所使用证明(复印件)。2、主办者及互联网出版机构营业执照。3、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的审核意见。申请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的审批流程1、首先在各地省、市新闻出版局交齐资料办理相关审批;2、各地方新闻出版局审批通过后将资料上传到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审批;3、新闻出版总署在6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通过发证,未通过,修改或补齐资料重新审批。四、网络视听节目许可证适用于以互联网协议(IP)作为主要技术形态,以计算机、电视机、手机等各类电子设备为接收终端,通过移动通信网、固定通信网、微波通信网、有线电视网、卫星或其他城域网、广域网、局域网等信息网络,从事开办、播放(含点播、转播、直播)、集成、传输、下载视听节目服务等活动。所称视听节目(包括影视类音像制品),是指利用摄影机、摄像机、录音机和其它视音频摄制设备拍摄、录制的,由可连续运动的图像或可连续收听的声音组成的视音频节目。申请网络视听节目许可证需要具备的条件(一)申请单位应当具备(同时)的基本条件1、具备法人资格,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且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其中,国有控股单位包括多家国有资本股东股份之和绝对控股的企业和国有资本相对控股企业(非公有资本股东之间不能具有关联关系),不包括外资入股的企业。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发布之前依照国家关于互联网管理相关法规设立的网站(不含外资),无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有轻微违规行为能及时整改,在申请之日前三个月内无再犯的,可以申办许可证并继续从业。2、有健全的节目安全传播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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