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行政执法人员按规定着执法服装时,应当做到衣着整洁,标识齐全。在人际交往中,人们的着装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着一个人的个性、爱好、职业、社会阶层、文化素养和审美品位。正是在这一意义上,人们的着装一直被视做传递着装者的思想、情感的“非语言信息”。用世界知名的服装心理学家高莱的话来讲:“着装是自我的镜子。”用莎士比亚的话来说则是“一个人的衣着就是其自身修养的最形象的说明”。执法人员在面对行政相对人时,应该要将着装问题提高到维护个人形象、维护行政机关形象与维护国家形象的高度上,加强行政相对人对政府的信任度,从而提高执法效能。从目前来看,除公安、司法、工商、税务、城管等部门之外,我国的绝大多数的国家公务员尚没有统一制式的办公制服,对于国家公务员在日常工作中的着装,也没有形成整齐划一的统一规定。除特殊情况外,有统一制服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应当穿着配发的统一制式服装,且在执法过程中应当标识齐全,整洁干练,体现出行政机关的威信与尊严。执法人员的着装应当遵循以下几个原则:(一)与形体相协调服饰最直接地作用于人的形体,服饰的美脱离形体就无从谈起。因此,人们的服饰要讲究颜色、尺寸、款式、面料等因素与人体协调。但人的形体又是千差万别的,很难十全十美,这样就可以通过服饰来扬长避短,掩盖形体上的不足,使形体上的优点锦上添花。例如身材矮小的人,服装的设计最好线条简洁,上衣和裤子的颜色应基本一致,这样,在视觉上会显得高一些;胖人最好不要穿横格面料,也不要穿浅颜色及闪光面料,因为这些面料都有扩张性,会使人感觉你更胖。作为执法人员,着装要符合自身条件,显得大方、得体、稳重。(二)与社会审美相协调执法人员的着装不应与社会发展背离,不能太过超前,也不能太过落伍。一般来说,执法人员的着装风格一般应当相对保守,朴素大方。这主要是为了使执法人员在社会公众的心目中显得更加稳当可靠、令人信服。任何人都难以相信一位着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