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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工程施工及竣工验收标准规范

上传者:塑料瓶子 |  格式:doc  |  页数:68 |  大小:446KB

文档介绍
行一次校核。第三节工程掘进第2.3.1条坑道、地道掘进应采用光面爆破。光面爆破的爆破参数,可按下列规定采用:一、炮孔深度为1.8~3.5m;二、周边炮孔间距为350~600mm;三、周边炮孔密集系数为0.5~1.0;四、周边炮孔药卷直径为20~25mm;五、当采用2号岩石硝铵炸药时,周边炮孔单位长度装药量:软岩为70~120g/m,中硬岩为200~300g/m;硬岩为300~350g/m。第2.3.2条当掘进对穿、斜交、正交坑道、地道时,必须有准确的实测图。当两个作业面相距小于或等于15m时,应停止一面作业。第2.3.3条钻孔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一、钻孔前应将作业面清出实底;二、必须采用湿式钻孔法钻孔,其水压不得小于0.3MPa,风压不得小于0.5MPa;三、严禁沿残留炮孔钻进。第2.3.4条爆破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一、严禁采用不符合产品标准的爆破材料;二、过期的爆破材料,必须经过检验,符合质量要求时方可使用;三、在有地下水的地段,所用爆破材料应符合防水要求。第2.3.5条坑道、地道掘进宜采用火花起爆或电力起爆。当采用火花起爆时,每卷导火索在使用前均应将两端各切去50mm,并从一端取1m作燃速试验;导火索的长度应根据点火人员在点燃全部导火索后能隐蔽到安全地点所需的时间确定,但不得小于1.2m。当采用电力起爆时,电雷管使用前,应进行导电性能检验,输出电流不应大于50mA;在同一爆破网路内,当电阻小于1.2Ω时,雷管的电阻差不应大于0.2Ω;当电阻为1.2~2Ω时,电阻差不应大于0.3Ω;电爆母线和连接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第2.3.6条当施工现场的杂散电流值大于30mA时,不宜采用电力起爆。当受条件限制需采用电力起爆时,应采取下列防杂散电流的措施:一、检查电气设备的接地质量;二、爆破导线不得有破损和裸露接头;三、应采用紫铜桥丝低电阻电雷管或无桥丝电雷管,并应采用高能发爆器引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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