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证明(1)属本人产权的,须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合同需附购房发票,购房合同须包含购房人信息、房屋金额、面积、地址等信息,发票总金额须与房屋金额一致,已收楼的方可入户备注:①落引进单位集体户的还须提供单位集体户口簿、引进单位同意落户证明;②落直系亲属房产,还须提供同意落户证明、房产证。复印件);(落区黄埔区青年路102号集体户的可暂不提供同意落户证明,但需提供本市合法住所证明)(2)住引进单位集体宿舍的,须提供引进单位出具的居住证明、集体宿舍房屋合法产权证明;(3)住在直系亲属家的,须提供业主房产证和同意落户书面说明;(4)属租赁居住的,须提依法办理了1年以上租赁备案手续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居住地为广州市的广东省居住证。11配偶及子女情况在市外且配偶不随迁的须提供《单方调动意见书》 (配偶填写)原件夫妻双方户口均在市外且配偶随迁的须提供结婚证、配偶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和配偶个人页)、身份证(双面)、配偶在广州市工作单位的参保证明及缴费历史明细,须打印到当月或上月,若无法出具当月或上月社保,将无法办理随迁。社保明细交原件,其他提交复印件未成年子女随迁的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和子女个人页)。属于16周岁至19周岁以下在校学生的未成年子女,还须提供学校就读证明。(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其随迁申请:随迁子女非本人亲生,或属本人亲生但抚养权不归属本人的;随迁子女与引进人才本人不在同一户口本上或户口地址不一致的)复印件备注:(1)以上清单中未列出的部分材料模版,可登录“人事人才电子政务系统—人才引进申办系统”下载(/rcyj)(2)提交复印件的资料需同时带原件验证,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纸质资料递交时间为:周二上午和周四上午,由单位人事统一递交;(3)网上附件应以材料清单为准,不能仅上传星号(*)标识的内容,资料填写要求及附件上传要求见下面“五(三)2.网上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