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及规定扣2分,无记录扣2分,不规范扣1分。医生私自外出诊治病人的,倒扣5分;无培训扣2分。投诉无记录扣2分,记录不规范扣1分。无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扣2分。无档案管理及统计报告扣1分。对较大纠纷与事故未组织当事科室讨论扣2分。发生一级医疗事故,承担完全或主要责任的,倒扣20分。未参与该项工作扣2分。评审指标评审要点分值判定方法得分备注(四)医院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监测统计指标(48分)1.信息管理(30分)要把信息化建设纳入医院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以信息化带动医院事业发展、统筹规划、分步实施(30分)。1.具有符合国家和省卫生信息规范和标准的信息化建设整体方案,并依照规定备案。2.逐步建立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系统(包括HIMS、LIS、CIS、PACS等)医院信息系统,系统之间实现无缝联接。3.具有满足电子健康档案、卫生统计、医疗保险,新农合费用报销、监测和区域医疗协同服务的外部接口,能够适应于新形势下外部信息化发展的新要求。4.具有服务于医院决策分析和医疗质量监测,医院成本、绩效分析的数据分析系统,服务于医院管理。5.电子病历建设符合卫生部颁发的《电子病历基本规范》,《电子病历功能规范》。6.具有专业化信息管理部门,承担医院信息系统软硬件设施维护,数据挖掘与分析。有信息系统为医院质量控制及为医疗科研服务的能力及实效。7.根据临床、教学、科研和管理的需要,有计划、有重点地收集国内外各种医学及相关学科的文献,开展多层次多种方式的读者服务工作,提高信息资源的利用率。251132未建立扣2分。信息系统中缺1项扣1分(包括HIMS、LIS、CIS、PACS等)。未设立外部接口,不能满足信息化发展的新要求,不得分。不能满足医院管理的需求,缺1项不得分。未达到卫生部《电子病历基本规范》标准扣1.5分;未达到卫生部《电子病历功能规范》标准扣1.5分。未建立专业化信息管理部门扣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