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所在地CPI月度同比涨幅达到或超过3%时,即可启用基金,学校按每每月10—20元的标准给予食堂补贴。并以此为基数,CPI月度同比涨幅每增加1%,补贴。标准每生每月增加5元(如CPI达到4%,即补贴标准为每生每月15—25元;当?CPI达到6%,即补贴每生每月25—35元)。(2)以食品原材料价格涨幅为依据当学校所在地食品原材料价格月度涨幅达到或超过8%时,即可启用基金,学校按每生每月10—20元的标准给予食堂补贴。并以此为基数,食品原材料价格月度同比涨幅每增加1%,补贴每生每月增加2元(如食品原材料价格月度同比涨幅达到10%,即补贴标准为每生每月14—24元;达到15%时,即补贴标准为每生每月24—34元)。(3)以高校后勤行业协会统计公布的数据为依据以中国高校伙食专业委员会设计的生均伙食成本增加费用计算方法为依据,当计算出生均月伙食成本增加超过10—15元时,即可启用基金,并按实际增加值给食堂进行补贴。(4)特殊情况在特殊时期(如学校所在地人力成本大幅增长)或特殊情况下,经基金领导小组评估认为应当启用时,即可启用基金,补贴额度由基金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四、基金的申报和审批1、当出现以上四种启用条件的任一种时,即可按照相应标准进行申报。2、饮食中心(公司或实体)向基金领导小组提交申请报告,基金领导小组对价格补贴进行审核。3、基金领导小组批准申请报告后,根据补贴的标准,按月计算,按季发放,并将当年所用部分在次年补齐。五、基金的评价和监督1、基金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随时掌握学校食堂饭菜价格和质量变化情况,定期向领导小组反馈相关情况和学生的合理诉求,确保学生真正享受到基金给其带来的实惠。2、通过使用基金,学校基本大伙饭菜价格必须保持稳定,且质量有保障。3、审计部门对学生食堂平抑基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审计,实施审计监督。4、基金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对基金的使用进行跟踪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