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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复垦实施管理现状、问题及建议

上传者:幸福人生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17KB

文档介绍
管理提供重要的基础数据。在开展历史遗留和自然灾害损毁土地复垦调查评价工作过程中,应综合考虑各地区的损毁土地现状、经济实力等因素,分清轻重缓急,划分重点与非重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采取先易后难,有步骤、有计划地开展和完成历史遗留和自然灾害损毁土地现状调查评价工作。5理顺土地复垦方案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关系土地复垦方案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有联系也有区别,若两方案选择合并编制方式,容易出现以下两方面问题:一是两方案的法律法规依据、编制技术规范依据、编制单位资质要求、编制人员专业要求等均有不同,两方案关系实质是土地复垦与矿山地质环境两项工作的关系,两项工作在国土资源的业务主管部门也不一样,两方案合并编制容易出现土地复垦方面的内容深度水平不够问题。二是土地复垦费制度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有区别,两者的征收依据、缴纳主体、用途、征收标准、使用方式、返还标准、约束手段等均有差异,两方案合并编制容易造成国土资源部门和矿山企业对土地复垦费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区别关系的认识和理解不一。如一些企业或国土资源部门认为缴存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就包含了土地复垦费用,不用再预存土地复垦费用,从而土地复垦资金不能安排落实。因此,建议湖南省级以下审批采矿权的矿山土地复垦方案编报与审查管理参照国土资源部的管理模式,将土地复垦方案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分开编制、分开审查,执行各自的标准规范,土地复垦由土地复垦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地质环境由地质环境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方案编制单位编制土地复垦方案时,要求做好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中相关内容的沟通和协调,避免土地整治工程内容的重复。两方案分开编报与审查管理模式有利于明确各自业务主管部门的职责,有利于各自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的贯彻和执行,有利于提高两方案编报与审查质量及后期跟踪监管工作的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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