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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晋升副高条件(2)

上传者:随心@流浪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17KB

文档介绍
名获奖人,获地厅级科技进步三、四等奖,或获县(市区)科技进步一等奖2项。2、获省教学成果一、二等奖的定额内人员,省教育厅教学成果二、三等奖。3、主持(前2名)完成列入国家部委和省科技部门计划下达的科研、技术推广等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设计,通过省、部级鉴定、验收(以鉴定、验收证书或文件为准),并取得显着效益。4、主持(前2名)完成未列入省计划的科研成果、新技术等开发项目,通过省主管厅(局)组织的鉴定、验收(以鉴定、验收证书或文件为准),填补了我省空白,并获得新增利税50万元以上(附单位缴款收据和税务部门税单)的经济效益。5、在市、州和省直厅局系统内主持完成了创建新专业、新学科的工作,成立了该新专业、新学科的专门机构(含单位内设部门),经省卫生厅业务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认定,达到省内先进水平。6、本人(第一完成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或本人(第一完成人)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实用新型专利2项,实施后取得较好经济效益,并经省业务主管厅(局)验收认可。7、主持(前2名)制定了由省技术监督局和省业务主管部门颁布的地方标准1项。8、合作完成了正式出版的有重要科学价值的专著或译著,其中本人在该专著或译著中撰写部分不少于12万字,或合作完成了公开出版的全国性或省级教材1部,其中本人在该教材中撰写部分不少于20万字。9、独著、第一作者或执笔人(以期刊中署名为准),在国家权威学术刊物上全文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或在国家权威学术刊物上全文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并在省级学术刊物(不含增刊、专刊、副刊,下同)上全文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或在SCI(科学引文索引)、EI(工程引文索引)所收录的期刊上发表1篇以上。10、获市州、厅局学术技术带头人、市州劳动模范、市州党委、政府授予的专业技术工作先进称号、省直厅局授予的全省本系统专业技术工作先进称号。其中第一类条件和第二类条件的第1-2条每达到1次就计算为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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