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动应拧紧或焊牢,当发现连接件锈蚀应除锈补漆;2.当发现玻璃松动、开裂、破损、中空玻璃空气层结露应及时修复或更换;3.隐框玻璃幕墙更换玻璃应用固化期满的组件更换,不得直接玻璃幕墙上更换;4.当发现密封胶和密封条脱落或损坏,应及时修补与更换;5.当发现幕墙构件及连接件损坏,或连接件与主体结构的锚固松动或脱落,应及时更换或采限措施加固修复;6.定期检查幕墙排水系统,当发现堵塞,应及时疏通;7.当发现五金配件有脱落、损坏或功能障碍时,应及时进行更换和修复;8.当遇台风、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时,灾后应对玻璃幕墙进行全面检查,并视损坏程度进行维修加固;9.对张拉索杆的张拉力每年(大风或地震后应检查一次,如低于设计值,应补充张拉到设计值。对索(杆、钢爪、连接件检查其锈蚀并及时处理或更换;10.对张拉索杆结构依附的锚定结构(主体结构每半年检查一次,检查其是否有异常(开裂、过度挠曲等;11.对防火隔断每半年检查一次,如发现防火棉爱潮应及时更换;12.在对建筑防雷系统接地电阻年检时,同时对幕墙防雷每年检测一次,如发现杆件与主体结构不连通,应及时修理。对防雷金属接闪器每年检查一次,如发现锈蚀、搭接不够,应及时修理或更换;第九条建筑幕墙在正常使用时,每隔5年应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对玻璃、密封条、密封胶、结构硅硐胶等应在不利的位置进行全面检查。第十条在对玻璃幕墙进行保养和维修中应符合下列安全规定:1.不得在4级以下风力及大雨天气进行幕墙外侧的检查、保养与维修工作;2.对建筑幕墙进行检查、清洗、保养、维修时所采用的机具设备(清洗机、吊篮必须牢固、操作方便、安全可靠;3.在建筑幕墙的保养与维修工作中,凡属高处作业者,必须遵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的有关规定。第十一条建筑幕墙质保期为10年,质保期内,免费修理(免费提供更换材料;三包期满后修理费用及更换用材料按合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