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春季开学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专项督导检查工作方案 2018年春季开学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专项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各院系、相关部室: 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春季开学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8〕号)和xx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中共xx省委高教工委、xx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春季开学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xx政教督办〔2018〕号)文件要求,学院组织开展2018年春季开学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专项督导检查工作。一、督导检查时间 2018年3月5日—23日。二、督导检查内容开学条件保障和学校安全风险防控等落实情况,重点聚焦加强教育保障和学校安全风险体系建设、校园周边综合治理等热点、难点问题。三、督导检查方式学院自查、省级督导检查小组(分别由省委高教工委和省教育厅领导带队)抽查、教育部督导组抽查相结合。学院自查要形成自查报告,省级督导检查小组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查,教育部督导组采取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地督导。四、工作安排 1.3月7日—9日各院系、相关部室根据附件中的任务分解表,对照开学各项工作撰写自查报告,罗列问题清单,整理支撑材料。 2.3月12日中午12:00之前各院系、相关部室将自查报告和问题清单发至联系人oA邮箱。 3.3月12日—13日教育教学督导室(质量管理办公室)形成全院自查报告,汇总问题清单。五、工作要求 1.自查报告和问题清单要实事求是,简明扼要。切忌虚假捏造、夸大其词、长篇大论。 2.自查报告和问题清单要紧扣附件中任务分解表的检查内容。 3.支撑材料由各院系、相关部室自行留存。 4.总结整理工作要尽可能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尽可能采取对已有材料整理归档的方式,减少重复劳动。联系人: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