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掌握第一手工人考勤资料,以便于工资的结算、发放。劳务人员工资每月结算发放一次,由分包单位编制工资表,并将工资发放表张贴在工人生活区公示和报项目部备案。工资表上注明应发工资(记账工资)和实发工资,实发工资不低于劳动合同签订的每月实发工资数额,并不得低于青岛市最低生活水平标准线。工资表公示时应照相存档,公示三日无异议时正式记账、发放工资。工资正式发放时,项目部劳务管理员必须参与管理发放工作,项目经理亲自监督实施。记帐工资根据劳动合同的要求,一般定于年底一次性支付清,工人签字认可。一旦有工人中途退场时应进行工资结算,若资金紧张或根据劳动合同约定不应立即支付工资,应与工人签订《工人退场工资结算表》,并约定好领取工资日期,到期凭签证的工资结算表领取工资。如工人本人不能亲自来领,可签署委托书委托他人持结算表、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代领,项目部核对结算表、身份证、备案签名无误后可发放工资。分包单位工资发放办法、工人工资发放表原件等资料,项目部要上交公司保存两年以上备查。四、工人工资发放应急预案确实落实好工资发放制度,树立高度责任心,本着对工人负责,对公司负责的态度,监督管理劳务分包单位的工人工资发放。每月留存分包队伍工程进度款的3%设定应急基金,已备突发事件发生。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及相关人员保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一旦因特殊原因发生农民工上访等事件,第一知情人必须立即通知项目公司经理、工程项目部经理以及分包队伍负责人,由项目公司经理(或工程项目部经理)尽快于上访者或上访部门联系,了解情况,并将了解的情况尽快向公司汇报,同时尽快与上访者达成协议,再将协议情况向公司和上访部门及时汇报。在此过程中,可根据具体情况启动应急资金。由项目公司经理负责问题最终的解决和落实。相关人员和部门的联系电话:项目公司联系电话:工程项目经理电话:项目部劳务管理员电话:劳务分包单位电话:劳务分包项目经理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