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规范建站各景区、公园、广场、车站等公共场所,福利院、敬老院、特教学校,街道(乡镇)、社区(村)要按照“六个有”标准,建立规范的志愿服务中心和志愿服务站,构建开展志愿服务的基层组织网络。(三)宣传招募各地、各单位要围绕建设“四化两型”和“五市一极”目标,以服务“五创”提质为核心,通过与电视、平面、网络等媒体深入合作,结合公交车站牌、灯箱广告等宣传资源,加大对志愿者注册工作的宣传。还未建立志愿服务队的单位,要成立志愿服务队,并完善服务队的软硬件建设,确定今后开展活动的服务站和服务项目。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加入注册志愿者队伍,带头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并为本地本单位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提供支持。(四)建档立册各地、各单位务必完成志愿者的招募、登记汇总工作,建立志愿者和活动档案,将志愿者和服务队的基本情况,参与集中活动情况,注册人员名册等归类建档,实行动态管理。其中《XX市注册志愿者登记表》(见附件4)由注册单位保存,《XX市注册志愿者统计表》(见附件5)、《XX市志愿者服务站统计表》(见附件6)、《XX市志愿者服务队统计表》(见附件7)于6月15日前将纸质件和电子文档各一份报团市委志愿者工作部。(五)开展活动扎实做好讲文明树新风、关爱空巢老人、关爱农民工、关爱残疾人、文明交通、社区服务等专项志愿服务活动,注意收集保存服务记录、影像资料等相关工作资料,认真填写《XX市机关单位、志愿者组织活动开展记录表》(见附件8)并将相关工作资料于7月15日前报团市委志愿者工作部。(六)总结表彰市文明办、团市委、市发展志愿服务事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将于今年适当时间,对在全市志愿服务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单位进行表彰,激励更多的社会个人和单位团体参与志愿服务,进一步扩大志愿服务事业的社会影响力。----------THEEND,THEREISNOTXTFOLLOW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