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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管网室外工程施工合同

上传者:读书之乐 |  格式:doc  |  页数:6 |  大小:22KB

文档介绍
因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若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之日起超过十五日无故不组织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甲方应及时办理工程结算及支付工程款。 4.验收完成后乙方提交结算资料,甲方须在收到结算资料后四十日内完成结算审核并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剩余部分工程结算款。如果甲方收到乙方的结算资料后十个工作日内未作回复(或未提出意见),视为甲方已经核实并同意确认乙方的结算资料,甲方应按要求剩余部分工程结算款。第六条免责条款施工期间,由于恶劣天气(如:雨季天)等非乙方原因所造成的工程工期延误和其它损失等,工期相应顺延,乙方不承担责任。第七条保修期及保修金1、保修期:绿化围墙道路项目保修期为一年,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即2007年12月1日至2008年11月31日止。2、保修金:围墙、道路按项目造价的5%扣留,绿化按项目造价的20%扣留第八条违约合同双方的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条款’均属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赔偿。2、甲方因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款项,拖延15天以上,自第16天起计算,每拖延一天应向乙方交违约金人民币1000.00元,并承担违约责任。3、乙方因拖延工期和质量不合格,拖延15以上,同样自第16天起计算,每拖延一天向甲方交违约金1000.00元,甲方可以从工程款内扣除。并承担违约责任。第九条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以下方式解决争议: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条合同的签订和生效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地址:昆明市五华区普吉街道办事处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行:开户行:账号:年月日年月日----------THEEND,THEREISNOTXTFOLLOW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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