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价款: (二)材料进场开始施工后,甲方付给乙方总价款的 40% 。(三)管道施工完毕,试压经甲方及监理验收合格后付总价款的 40% 。(四)经消防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付总价款的 15% 。(五)剩余的 5% 作为质量保修金,保修期为贰年,保修期满后,提前 7天申请质保金(无息退还)。第四条所有消防工程材料均由乙方采购第五条双方责任(一)甲方为乙方提供用水、用电方便和存放设备的场地;协调乙方与工地其他施工单位的协作关系;及时组织验收并付款。(二)乙方及时施工并采购材料,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确保安装质量。服从甲方的进度安排,按时提供有关竣工资料并参加竣工验收。第六条保修(一)保修内容: (二)保修期限: (三)保修期满后,按《江苏省建筑消防设施使用维修保养管理办法》的规定,是否签订维修保养合同,由甲方确定。第七条违约责任(一)甲方责任 1 、未按合同规定提供场地、图纸资料、用水用电方便等,除工程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偿付乙方因此造成停工、窝工的实际损失。 2 、工程中中途停建、缓建,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3、工程未经双方验收,提前使用,发现质量问题,自己承担责任。(二)乙方责任 1 、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由乙方无偿修复;因甲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修复的,甲方支付相应费用。第十条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采取( )的方式解决。 A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B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如需担保,另立合同。第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于保修期满终止。第十条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第十一条其他: 合同订立时间: 年月日甲方(章):乙方(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