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病原体传播途径,主动采取相应的消毒隔离措施,防止交叉感染。12、?对医院医疗废物规范管理,做到集中收集转运无害化处理。13、?加强传染病网络报告的管理,首诊医生发现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卩生事件在24小时内向医院感染控制科报告,不得迟报及漏报,如出现迟报及漏报将按传染病法中相关度规定进行处罚。14、?及时向主管领导和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上报医院感染控制动态,并向全院通报。以上条例望科室认真遵守,如有违反,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科主任(签名):医院感染控制科2014年5月口2014年5月10日附:《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第六章罚则《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第六章罚则(摘)第三十三条医疗机构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一)未建立或者未落实医院感染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规范;(二)?未设立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分管部门以及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三)?违反对医疗器械、器具的消毒工作技术规范;(四)?违反无菌操作技术规范和隔离技术规范;(五)?未对消毒药械和一次性医疗器械、器具的相关证明进行审核;(六)?未对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提供职业卫生防护。第三十四条医疗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未采取预防和控制措施或者发生医院感染未及时采取控制措施,造成医院感染暴发、传染病传播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可以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五条医疗机构发生医院感染暴发事件未按本办法规定报告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