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转移信号后,必须迅速按预定路线转移。各区在汛前拟定好转移路线,汛期必须经常检查线路上是否出现异常,如有异常,则及时修补或改变路线,以免安全路上出现险情。转移路线避开跨河、跨溪或易滑坡地带。。5、抢险救灾流程5.1值班带班进入汛期(5月1日至10月15日),村值班室指定专人负责值守。在接到乡(镇)政府灾害性天气预报(暴雨以上降水)后,村领导应24小时带班,并安排相关人员进行监测。5.2信息发布根据紧急程度,按照职责分工,应急小组成员分别或同时采用电话、手机短信、村村响广播、手摇警报器、敲锣等方式将台风、暴雨、洪水和可能出现的灾情险情等预警信息及时通知村民。特急情况时,由村两委和中心户长分头入户通知易发灾害点村民,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发现灾情苗头或出现灾情险情时要及时上报乡(镇)人民政府。5.3应急巡查接到灾害性天气预报时,主要水利工程、重点部位责任人要上岗到位,加强巡查,出现暴雨以上降水,村两委组织应急小组不间断进行全面巡查。5.4抢险救灾接到巡查人员、村民发现灾情苗头或接到险情报告后,工作小组人员和村两委应在10分钟内赶到指定地点,开展抢险救灾、撤离受威胁人员,乡(镇)挂点驻村领导或村主任应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汇报现场情况。当接到自动监测预警信息或通过简易雨量计监测到本村辖内或上游邻近村出现局部强降雨达到临界预警值时,应立即启动2级村级预警,并通知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小组成员全部待命,做好群众撤离的各项准备;如果达到村级1级预警临界指标,则应组织群众立即转移。撤离过程中,对不愿意撤离的群众,在确保群众安全的前提下,由工作小组实施强制撤离。5.5治安维持负责人:(村干部和小组长)主要负责本村治安巡查、维持工作以及转移群众的财产安全,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派出所。5.6灾后自救村两委组织村民开展恢复生活、生产、安置、卫生防疫、水毁抢修等灾后自救工作,并及时补充防汛抢险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