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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兴宁区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上传者:幸福人生 |  格式:doc  |  页数:19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灾害防御工作组负责本行政村内降雨监测、预警、人员转移和抢险等工作,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Р兴宁区农林水利局:监控水库山洪灾害情况、重大水土流失情况、重点农田水利设施山洪灾害情况,同时负责做好本部门有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Р市国土兴宁分局:负责全城区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指导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所在乡镇、街道办做好监测和防治工作。发现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时,按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向Р城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应充实技术力量,并应当会同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加强对地质灾害险情的动态监测,切实做好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Р兴宁区交通局:每年汛期前组织开展对公路沿线的山洪灾害隐患点进行排查、监测和治理,在隐患路段设立醒目的警戒牌;在山洪灾害发生时,做好防灾抢险人员、防灾物资及撤离人员的紧急运输工作;同时负责做好本部门有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Р兴宁区财政局:筹集山洪灾害救灾防灾经费,统一管理上级及外援救灾经费;负责向上级申请救灾经费。Р兴宁区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全城区山洪灾害的救灾工作。组织核查灾情;组织、协调灾区救灾和灾民生活救助;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Р兴宁区公安分局:负责灾区安全保卫、消防和交通管制等工作;打击各种扰乱社会治安的不法行为,保护国家资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救灾工作顺利进行。Р兴宁区卫生局:负责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护和饮水、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组织医疗卫生人员赶赴灾区,开展防病治病工作。Р兴宁区文体局:按照城区防指要求及时组织指导抢险、救灾工作的宣传报道,向公众发布灾情预报,加强山洪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等。Р兴宁区住建局:加强项目建设及民用住宅的规划管理,防止在山洪灾害易发地段规划建设,禁止在山洪灾害危险区内削坡建房和从事不合理的工程活动;要加强对原削坡建房并形成高陡边坡的民宅的监测和采取防治措施;同时负责做好本部门有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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