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违规经营现象时有发生,一些管理人员与导游、司机勾结,在门票上弄虚作假,或搞价格欺诈宰客,擅自降低服务标准。有的景区、酒店、商场靠回扣等不正当手段拉客,损害了地方形象和游客利益。有关部门应加强资格上岗和后期的监督管理,并作出严肃公正处理。当然,这些的根源在于当地旅游管理者、企业和个人的急功近利,只注重眼前利益。有关措施如旅游局要加强全市旅游行业的宏观管理,加强旅游业发展战略研究和旅游服务质量管理。同时,不能管得过严、过细,把属于自主经营范围内的权限进一步下放给企业。针对呼伦贝尔旅游现状,旅游局应加强旅游景点、景区的规划和建设的力度,加大对旅游服务质量的监督和管理。例如完善景点景区的建设,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加强法制建设,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按照有关规章制度办事,对违反法规的开发行为和破坏资源的行为进行严厉惩罚,保证旅游市场的良好秩序。我们应把目光放在长远的经济发展上,这样才能保证呼伦贝尔地区旅游的健康、稳定发展。参考文献[1]喻学才.旅游资源[M].中国林业出版社,2005(9).[2]邓观利.旅游概论[M].天津人民出版社,1983.[3]陈才,谭慕蕙,张文奎,王力.经济地理学基础[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88.[4]亚吉.呼伦贝尔旅游业发展的制约条件及对策[J].边疆经济与文化,2006(4).[5]保继刚,楚义芳.旅游地理学[M].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6]敖爱玲.呼伦贝尔市旅游资源优势探析[J].呼伦贝尔学院学报,2005(10).[7]张凌.呼伦贝尔冰雪旅游发展对策研究[J].经济研究导刊2010(18)[8]蒋玉华,杜卫红.呼伦贝尔市旅游形象定位研究[J].干旱区资源与环境,2010(3).[9]俞金国,王丽华.关于旅游资源理论的再思考[C].资源开发与市场.[10]唐洪广,孙逸民.中国旅游景区精品建设探索与实践[M].商务印书馆,20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