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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解铝生产二氧化碳排放限额》与《电解铝生产全氟化碳排放限额》编制说明(预审稿)

上传者:苏堤漫步 |  格式:doc  |  页数:13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生产全氟化碳排放限额》标准中确定的三档指标与国际水平有一点距离,但目标值与国际水平相当。Р5.与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关系Р目前国内没有统一的《电解铝生产二氧化碳排放限额》、《电解铝生产全氟化碳排放限额》标准(包括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国家标准也仅有GB25465-2010《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对相关指标有规定,电解槽烟气净化后氟化物(以F计)限值为4.0mg/m3,但没有明确规定二氧化碳、全氟化碳排放指标限额。《铝行业准入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7年第64号)规定:新改造的电解铝生产能力,氧化铝单耗要低于1920千克/吨铝,原铝液消耗氟化盐低于25千克/吨铝,阳极炭素净耗低于410千克/吨铝,新水消耗低于7吨/吨铝,占地面积小于3平方米/吨铝。现有的电解铝企业,氧化铝单耗要低于1930千克/吨铝,原铝液消耗氟化盐低于30千克/吨铝,阳极炭素净耗低于430千克/吨铝,新水消耗低于7.5吨/吨铝。现有企业要通过提高技术水平加强管理降低资源消耗,在“十一五”末达到新建企业标准。Р所以,《电解铝生产二氧化碳排放限额》和《电解铝生产全氟化碳排放限额》标准是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标准的进一步细化,以有利于进一步的节能减排工作,同时对铝行业结构调整Р也将起到积极的作用。Р6 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Р无Р7 国家标准作为强制性国家标准或推荐性国家标准的建议Р鉴于目前国内没有统一的《电解铝生产二氧化碳排放限额》和《电解铝生产全氟化碳排放限额》标准,而铝行业节能减排压力较大,产业结构调整任务艰巨,建议将标准作为强制性国家标准。Р8 贯彻国家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包括组织措施、技术措施、过渡办法等内容)Р为了贯彻实施本国家标准,建议开展本国家标准技术的培训宣贯等相关工作。Р9 废止现行有关标准的建议Р无Р10 其他应予说明的事项Р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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