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上午9时30分;地点: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永康市分中心开标室,永康市金城路518号(江南甲第大酒店八楼)九、资格预审公告期限: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的公告期限自2019年6月6日至2019年6月14日止。十、资格预审保证金:不收取。十一、其他事项11.1资格预审方法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资格预审申请人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上,方可进入本次采购活动下一环节。合格资格预审申请人不足三家的,由项目实施机构调整资格预审文件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才能进入本PPP项目招投标环节。11.2本项目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必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需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项目中涉及到的设备、材料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十二、质疑和投诉资格预审申请人认为资格预审文件、采购过程和预审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资格预审申请人对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投诉。资格预审申请人提起质疑和投诉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的规定执行。十三、资格预审文件:详见附件。十四、公告发布媒介:浙江政府采购网、永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十五、联系方式1、采购人联系方式:采购单位名称:永康市水务局地点:金华市永康市金城路25号联系人:田文晓联系电话:0579-871013102、采购机构联系方式:采购机构名称: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永康市分中心联系人:杨玉兰、陈巧缘联系电话:0579-89295177、89295179传真:0579-89295177地址:永康市金城路518号8楼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永康市财政局采购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