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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报告

上传者:upcfxx |  格式:doc  |  页数:28 |  大小:744KB

文档介绍
了社会公众对于扬尘污染防治的参与意识。在问及社会公众如果遭到被监管单位扬尘污染时会采取的救济途径,的社会公众会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的社会公众会选择与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等单位交涉协商。的社会公众知道投诉举报电话,并且有的社会公众在面对扬尘污染时,向相关部门进行了投诉。陽簍埡鲑罷規呜旧岿錟麗鲍。第四、市容市政部门对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进行严格管理。在《苏州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管理办法》和《办法》实施后,苏州市市容市政管理局成立渣土办,对苏州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进行管理。市渣土办成立以来,为了加强运输企业管理,规范市场经营秩序,通过对运输企业进行审核,公布了《苏州市区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企业目录》,并及时进行更新,减少了渣土运输市场的恶性竞争,从源头上杜绝了渣土运输的混乱状态。同时,市容市政部门对运输车辆进行密闭化改装及信息化管理,严格控制运输车辆沿途的丢弃、泄露、抛撒,与再生资源利用公司合作,加强对渣土的资源化利用。一系列防治措施控制了扬尘污染,使得扬尘污染状况有了改善。沩氣嘮戇苌鑿鑿槠谔應釵蔼。综上所述,《办法》的出台切实提高了苏州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方面的立法质量,为促进扬尘污染防治执法提供了法律依据。在实施过程中,不仅有效地加强了扬尘污染源的防治管理,而且促进各被监管单位积极承担扬尘污染的治理义务,为社会公众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总体而言,《办法》实施的社会效果比较明显,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办法》在实施中暴露出一些问题。钡嵐縣緱虜荣产涛團蔺缔嵛。第一、《办法》的宣传和培训工作仍有待加强。根据调查统计,的社会公众对《办法》仅了解部分内容,的社会公众不知道《办法》的存在。宣传教育方面,的社会公众没有受到过《办法》有关内容的宣传教育,的社会公众虽接受过培训,但自己并没有关注。可见,社会公众对《办法》的认知程度较低,对其具体内容不熟悉。懨俠劑鈍触乐鹇烬觶騮揚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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