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济南市地下管线基础信息数据标准

上传者:叶子黄了 |  格式:doc  |  页数:8 |  大小:21KB

文档介绍
线探测技术规程》。管线数据内容及质量要求4.5.1管线数据由管线点数据、管线段数据以及管线元数据组成。4.5.2管线数据信息应包括空间信息和属性信息。空间信息主要包括管线平面位置、高程、埋深等;属性信息主要包括管线种类、材质、规格、埋设方式、建设年代、权属单位和连接关系等。4.5.3管线元数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T19710的相关规定,主要内容应包括标识信息、数据质量信息、空间数据组织信息、空间参考信息、实体和属性信息、分发信息和限制信息等。4.5.4为满足管线三维精细建模要求,管线数据应包含井室信息。直径或最长边小于2米的井室,应包含井室类型、井深信息,记录于井盖属性表中;直径或最长边大于2米(含2米)的井室,应在井室几何中心位置设置“井室中心点”(独立于井盖),并记录井室类型、井深、井脖深、井脖尺寸、井室尺寸信息。地上管点设施还应包含反映全貌且像素不低于1024X1024的图像数据。4.5.5管线数据的完整性、逻辑一致性、空间位置精度和属性精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T21337和《济南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的相关规定。数据格式及命名要求管线数据汇交时,需提交成果库和成果图。成果库应采用mdb格式,ess2003及以上版本。成果图应采用DWG格式,AutoCAD2004及以上版本。成果库和成果图命名时应采用权属单位名称+管线类别(小类)+成果类型+提交时间的命名规则,包含多种管线的,应按管线类别分别存储和命名。例如:济南市公安局通信管线成果库20150630.mdb。数据扩展与扩展要求当地下管线分类编码及属性项不能满足实际使用需要时,可进行扩展,但已有的分类编码及属性项不得改动或重新定义。数据更新要求数据更新应采用定期更新和动态更新的方式进行,以保证数据的现势性。管线数据动态更新应遵循本标准相关要求,更新后的管线数据应保证管线之间的逻辑连接关系和空间拓扑关系正确。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