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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配合费协议书

上传者:学习一点 |  格式:doc  |  页数:7 |  大小:110KB

文档介绍
提供分包单位的施工用电,为确保施工用电安全和各线路的负荷平衡,总包单位负责在各指定分包单位使用电源之前,收集指定分包单位的要求,并统筹安排,从配电箱引出的分电箱由分包自行解决,但电源的驳接需总包单位的专业电工统一操作,不得私自乱搭乱接。12、分包工程竣工后,由分包单位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总包单位负责该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由于保护不周造成损坏的由总包单位负责;13、分包单位工程的报建、验收手续由总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14、其他方便分包单位工程施工的工作。15、分包单位工程如在总包单位开工前已完成,或在总包单位工程竣工后进场后施工的,分包单位不向总包单位支付任何费用。第二条分包单位的工作:一、服从总包单位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统一安排,不违章强行施工,承担因自身责任造成的各种损失费用;二、遵守总包单位规章制度;三、配合总包单位做好工地防火、防盗等工作。四、墙面二次管路预埋后留下的槽缝、孔洞由分包单位自行备料堵补,达到土建验收要求。第三条配合费取费标准:按照分包单位分包工程合同总价,扣除副楼部分分包工程造价后的3%收取。本协议项下工程中分包单位给总包单位支付¥:元(人民币大写:元)的总包配合服务费。在分包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全过程中,除该项配合费外,分包单位无须再给总包单位支付其他任何形式的费用。第四条付款条件和方式:为了体现互惠互利的原则,分包单位进场前须向总包单位一次性缴纳总包配合服务费,甲方为乙方出具盖章的收据。第五条纠纷解决办法: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无论发生任何纠纷,均应按本协议执行,并依此进行协商;经协商不能解决时,交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通过诉讼解决。第六条本协议自总、分包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的态度协商解决。第七条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此后无正文,为签字页)总包单位:分包单位:授权代表:授权代表: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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