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施工配合费协议书

上传者:hnxzy51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30KB

文档介绍
单位使用电源之前,收集指定分包单位的要求,并统筹安排,从配电箱引出的分电箱由分包自行解决,但电源的驳接需总包单位的专业电工统一操作,不得私自乱搭乱接。Р 12、分包工程竣工后,由分包单位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总包单位负责该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由于保护不周造成损坏的由总包单位负责; Р13、分包单位工程的报建、验收手续由总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Р 14、其他方便分包单位工程施工的工作。Р15、分包单位工程如在总包单位开工前已完成,或在总包单位工程竣工后进场后施工的,分包单位不向总包单位支付任何费用。Р 第二条分包单位的工作: Р 一、服从总包单位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统一安排,不违章强行施工,承担因自身责任造成的各种损失费用Р;Р 二、遵守总包单位规章制度; Р三、配合总包单位做好工地防火、防盗等工作。Р四、墙面二次管路预埋后留下的槽缝、孔洞由分包单位自行备料堵补,达到土建验收要求。Р第三条配合费取费标准:Р按照分包单位分包工程合同总价,扣除副楼部分分包工程造价后的3%收取。本协议项下工程中分包单位给总包单位支付¥: 元(人民币大写: 元)的总包配合服务费。在分包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全过程中,除该项配合费外,分包单位无须再给总包单位支付其他任何形式的费用。Р第四条付款条件和方式:Р为了体现互惠互利的原则,分包单位进场前须向总包单位一次性缴纳总包配合服务费,甲方为乙方出具盖章的收据。Р 第五条纠纷解决办法: Р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无论发生任何纠纷,均应按本协议执行,并依此进行协商;经协商不能解决时,交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通过诉讼解决。Р 第六条本协议自总、分包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的态度协商解决。Р第七条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Р (此后无正文,为签字页) Р总包单位: 分包单位: Р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Р签约日期: 年月日签约日期: 年月日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