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的部分损失3,000,000元,否则委托人将立即启动海关查处、投诉程序,甚至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届时,贵司将会:1、损失整批货物、遭受无法交货的高额违约金;2、所有侵权产品被销毁、遭受行政机构高额罚款;3、承担商誉损失、承担因侵权造成的高额损害赔偿金不低于4,611,600元和因处理专利侵权事宜所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等一切不利法律后果。特此警告!B201*年*月*日联系人:范本2律师函沪XX律函第号致:XXXXXXX有限公司发件单位:上海XXX律师事务所发件人:胡启栋律师总页数:共2页日期:2012年5月7日XXXXXXX有限公司上海XXX律师事务所接受上海XXXXX科技限公司委托,指派胡启栋律师处理XXXXX公司与贵公司专利侵权事宜。本律师根据调查并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特致函如下:据查:XXXXX公司是XXXXXXX的专利权人。XXXXX公司于XXXX年XX月XX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了外观设计专利,于20XX年XX月XX日授权公告,同时取得正式的《外观设计专利证书》,专利号XXXXXXXXXXX,期限为十年。贵司所属XXXX网站销售侵犯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已严重侵犯专利权人的专利权。本律师认为:根据《专利法》第十一条的规定,贵司销售侵犯专利权人的产品,属于严重侵犯专利权人合法权益的行为。现特向贵司发出律师函,要求贵司立即停止销售上述专利产品,同时要求贵司马上与专利权人或本律师联系和解事宜。否则,本律师将根据专利权人的委托,依《专利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代为向人民法院起诉。届时,贵司将会承担诸如损害赔偿和因处理专利侵权事宜所支出的其他费用等一切不利法律后果。望三思,以免诉累。顺颂商祺!上海XX律师事务所胡启栋律师二〇一二年五月五日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本文档(有偿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