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致:东营市胜利第五十五中学东营鲁元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方收到贵方东营市胜利第五十五中学窗帘采购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在完全理解该项目采购质量技术要求和商务条件以及其他内容后,我方决定参加该项目招标采购。现作出如下承诺:按招标采购文件项目需求,我方经营范围为:加工、销售;窗帘、床上用品;安装,窗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我方保证,此次投标报价包含所有产品、随配附件、备品备件、运输、工具、安装、调试、各种附材、附加培训、售后服务、税金及其他所有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调试,免费提供完善的操作培训或技术培训方案,提供必要的零配件或备件供应。我方生产车间具备缝纫机4台,密拷机2台,锁边机2台;拥有职工8名,专业技术人员5人。我方承诺提供产品相关数据和资料,并对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果我方被确定为中标人,我方将根据招标采购文件、我方响应文件的相关约定,承担合同责任,履行合同义务。供应商(公章):寿光市欧博莱窗帘布艺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或印鉴):2018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