罐检修应以储罐使用维护与状态监测为基础,预防维修、预测维修和故障维修相结合,采用基于风险的检验、检修策略,以实现本质安全和降低成本的目标。检修周期的确定原则采用常规检验或基于风险的检验策略确定检修周期。储罐的停工检修周期一般为6年。采取基于风险的检验策略的储罐,可依据储罐的风险状况、工艺要求,适当延长或缩短其检修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9年。设备类型的确定可采取基于风险的检验(RBI)方法确定储罐的风险等级。根据储罐单元的风险等级确定储罐单元的重要度,一般高风险单元定义为A类,中高风险和中风险单元定义为B类,低风险单元定义为C类。未开展RBI分析的储罐按照现有设备分类执行。维修模式的选择检修模式的选择见《煤制油化工企业设备维护检修技术规范-通则部分》中4.1.2节。检修前的准备工作检修施工方案的制定依据日常检查的结果、基于风险的检验结论及在线监测、检测结果编制检修方案。检修条件的确定检修施工前,应对检修的条件进行确认,包括施工机具及检验仪器设备的配备、施工技术交底、施工现场调查等。凡需进罐检查或在罐体上动火的项目,还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达到安全作业条件:将罐内油品抽至最低位(必要时接临时泵),加堵盲板,使罐体与系统管线隔离。打开人孔和透光孔。清出底油,轻质油品罐用水冲洗,通入蒸汽蒸罐24h以上(应注意防止温度变化造成罐内负压),重质油罐通风24h以上。排出冷凝液,清扫罐底。采用软密封的浮顶罐、内浮顶罐动火前原则上应拆除密封系统并将密封块置于罐外(仅进罐检查可不拆除密封系统。若密封系统检查无明显泄漏,不影响动火安全时,动火前也可不拆除密封系统)。进罐前必须对罐内气体进行浓度分析,安全合格后方可进入。进罐检查及施工使用的灯具必须是低压防爆灯,其电压应符合安全要求。检修质量确认程序和标准质量确认程序检修质量确认程序执行《煤制油化工企业设备维护检修技术规范-通则部分》中第6.1节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