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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材加工点管理报告(报市)

上传者:徐小白 |  格式:doc  |  页数:7 |  大小:119KB

文档介绍
规范化的统一的管理模式,使我区木材经营加工场点的管理责任不明确,监管效果不明显。尤其在“天牛”等林木病虫害的防治方面,对一些分布在“天牛”疫区收购加工“天牛木”的经营规模较大、木材收购较多的经营场所,因其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大部分是市林业局审批发放的,我局在对其进行“天牛”等林木病虫害的统一预防和防治中,采取措施显得有些“隔靴搔痒”、力不从心,从而影响了“天牛”等林木病虫害的防控效果。四、今后的打算:为进一步强化我区木材经营加工场所的监督管理,今后我们要做好以下几点:一是要继续加大对林业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继续采取多种形式,坚持大力开展以《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甘肃省实施森林法办法》等林业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活动,不断扩大林业政策和法律法规的社会影响,努力提高木材经营加工单位、加工户的守法意识,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林业行政执法环境。二是要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继续加大对木材经营加工户木材来源的监控查处力度,定期不定期地巡回检查,对收购、加工无合法来源的木材坚决依法查扣,严格审查木材来源及证件,从源头上加大稽查力度,依法打击经营加工无合法来源木材及未经审批滥伐并收购林木的违法行为;对无证经营加工单位、个人,坚决要求限期办理《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对坚持无证经营加工及未年检、换证者将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切实维护木材经营加工秩序。三是为了进一步强化对本区域木材市场及木材经营加工场所的经营监管、林木病虫害防控等综合管理能力,实现科学管理,建议市局根据《森林法》相关规定和行政执法属地管理原则,将我区辖区内的木材经营加工场所的木材经营活动交由我局对全区木材市场清理后,在市局的业务监督下统一审批,统一换证、统一管理,明确监管责任,强化监管措施、深化监管效果,做到科学管理。附:甘州区木材经营加工单位情况表二0一0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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