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乙方保质保量完成?镇(办事处)村?年精准灭荒工程造林绿化任务?亩。二、?造林完成时间、质量及造林树种要求1、?造林完成时间:?年?月?日以前。2、?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指定的造林地块,自己组织劳力进行林地清理、整地、栽植等造林工序。整地规格和苗木质量必须达到设计要求。3、?造林树种:以湿地松、栋、刺槐、杨、油桐为主。三、?补贴标准执行市精准灭荒工程指挥部或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按每亩600元的标准对精准灭荒造林实行以奖代补,连续管护三年,每年补贴抚育管护资金100元。根据造林难易程度适当调整造林资金补贴标准,一般造林地按每亩800元进行补贴,调剂100元用于补贴造林难度大、区位重要需提高造林标准的荒山造林。4.检查验收及资金拨付方式乙方完成造林任务后,向所在地镇办林业站提出验收申请,每年12月份前经林业站检查验收合格后报上级相关部门验收,并开具造林验收单,上级补助资金由相关部门按照第一年兑现30%,第二年兑现30%,第三年兑现40%的比例直接拨付到乙方指定的账户,甲方不截留项目资金,也不另行补充资金。5.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造林地块和树种造林,按期完成造林任务,并保证当年成活率达到85%以上(以相关部门验收为准)。2、?造林苗木由所在镇办林业站统一提供或乙方自行购置,乙方自行购置的苗木必须具有“三证一签”。3、?甲方应及时向乙方传达项目建设的相关政策和要求,协调相关部门对乙方的造林及时进行检查验收并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如期拨付补贴资金;有义务为乙方提供和谐的造林环境和必要的生产服务。4、乙方不能按时完成造林任务、或造林达不到项目建设要求的,甲方有权利不为乙方办理造林补贴兑现资金的相关手续。六、合同中未尽事宜,在施工过程中另作补充签订。七、本合同一式卷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林业局留存一份。乙方:代表人:年月曰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年月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