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集中法治宣传活动。各司法所于8月底前,在乡镇人群集中地方开展法治宣传活动,通过摆放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咨询等形式,集中宣传宪法以及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的法律法规。(二)?开展“法律七进”宣传活动。要结合本地实际,组织普法小分队、法治宣传志愿者,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单位)、进乡村(社区)、进企业等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进村入户、召开村民大会、流动音箱播放扫黑除恶音频等方式,鼓励引导广大群众遵守法律法规,切实提高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意识,积极踊跃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三)?开展新媒体宣传活动。大力实施“互联网+法治宣传”,创新法治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拓展法治宣传微博、微信、公益广告、手机信息法治宣传等手段和渠道,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头条号、一点资讯传播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信息。7)开展法治文化阵地宣传。各司法所要协助乡镇在明显地方设立永久性标语,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对永久性标语进行定期、及时维护保养,防止永久性标语损坏、损毁。(五)开展有针对性法律服务宣传。相关业务部门在开展工作时适时向群众宣传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将法治宣传融入法律服务中。四、活动要求(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各股室处所要充分认识这次主题法治宣传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各司法所要积极向乡党委政府汇报工作情况,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二)?迅速行动,严格管理。各股室处所要按照本方案的各项具体任务要求,狠抓责任落实,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三)?认真总结,及时反馈。各股室处所要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开展有声势、有影响、效果好的宣传活动。要注意收集整理工作视频、图片和文字资料,做好工作总结。请于XX月XX0前将今年以来工作开展情况、图片和数据统计表报送至宣教股,之后按季度报送工作总结和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