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扫黑除恶专项活动整治方案

上传者:蓝天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24KB

文档介绍
,杜绝管制刀具进校园;进一步完善心理咨询室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工作;要公布扫黑除恶、打击Р勒索师生财物、威胁师生安全行为举报电话,并明确负责人。Р3、及时上报信息。建立校园及周边扫黑除恶专项治理报告制度。学校要把通过学生、家长、社会多渠道搜集的相关勒索师生财物、威胁师生安全行为的信息,及时上报相关部门。Р4、及时配合处理。各学校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严肃处理勒索师生财物、威胁师生安全行为事件的责任人。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Р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2018年12月20日——2019年1月15日)Р学校要对校园及周边扫黑除恶、勒索师生财物、威胁师生安全行为建立排查台帐;要对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落实情况、排查和处理情况等进行全面总结。Р五、具体要求Р1、学校要落实中央《通知》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上来,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精准发力,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活动这场攻坚仗。Р2、学校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活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各学校要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旗帜鲜明落实扫黑除恶工作。对勒索师生财物、威胁师生安全行为问题,尤其是学生和家长反映强烈的重点人员,要有坚决的态度、要一查到底,坚决依法依规查办,毫不含糊。Р3、学校要把专项治理和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打击勒索师生财物、威胁师生安全行为和平安校园创建结合起来,和加强未成年人思想建设结合起来,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广大师生及家长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校园安全和谐稳定。Р4、专项治理期间仍发生勒索师生财物、威胁师生安全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原则,将予以通报、严肃追责、问责,并督促整改。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