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扣1-2分。5、老师提问时,不起立,每人次扣1分。6、不按时交作业,不做或抄袭作业,每人次扣1—5分,每次验收不合格者扣1—2分,或由任课老师酌情扣分。7、考试作弊、睡觉、不交卷、交白卷、无故缺考每人次扣5—10分。(六)两操1、早操、课间操迟到一次扣1分,旷操扣2分。2、集合速度慢,说话、乱打闹每人次扣1分。3、跑步时掉队、打闹,每人次扣1—5分。(七)“四不留”:打架(如打群架、勾结校外人员打架、报复打架、带凶器打架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谈恋爱行为不检点,偷盗,破坏公私财物影响较大的,学校将一律开除学籍。其他:除以上违纪外,如有其他违纪情况,视其情节扣分。二、加分1、凡被学校和年级加分者给班级加相应量化分。2、积极参加学校活动,在学校比赛中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6、4、2分;校级以上的另定。3、检举揭发有功并使班级、学校荣誉不受损害者加1—5分。4、参加学校执勤者,每周加2---4分。5、自行车摆放每月获前三名者责任成员每人加2分。6、凡被评为“文明寝室”,其成员每人加3分、班级加3分。7、拾金不昧,乐于助人加1—3分。三、考核方法1、学生个人积分每周小结一次,每月总结一次,每学期累计一次。10分写保证书,由班内警告,班主任教育;20分严重警告,年级、班主任教育,写保证书,年级通报;30分记过处分,全校通报,写保证书,年级、班主任、家长教育;40分留校察看,全校通报,写保证书,家长教育陪读,德育处帮扶;50分劝其退学,60分以上开除学籍。2、各项评优,得分前15名者优先。4、特殊情况加减分,由德育处、年级决定。5、每周星期一班主任把上周扣分增至20分、30分、40分、50分以上的学生报年级和德育处。解除由学生本人写出申请,班主任、年级通过,德育处批准。每月班主任把扣分少的学生报德育处,予以表扬。6、该细则自公布之日起试行。7、本细则由德育处负责解释。201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