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资料;第十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社团。第十一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社团执行机构会议表决通过,予以除名。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第十二条 本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一) 制定和修改章程;(二) 选举和罢免社团负责人;(三) 决定其他重大事宜。第十三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第十四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一年第十五条 社长与副社长在顾问的指导下,负责本社团的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第十六条 本社团的社长、副社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热心读书社工作;(二) 学习成绩中等以上;(三) 对读书感兴趣;第十七条 本社团社长、副社长任期一年。第十八条 本社团社长、副社长行使以下职权:(一) 主持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学期、年度工作计划;(二) 组织开展读书工作;(三)处理读书社其他日常事务。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第十九条 本社团经费来源。(一)社团自筹;(二)学校拨款;(三)社会捐赠;(四)其他收入。第二十条 本社团暂不收取会员会费。如有特殊情况,酌情收取相应会费。第二十一条 本社团经费必须用于开展读书活动,不得挪作他用。第二十二条 家教委员会财产委员负责本社团财务管理。资金使用有关情况定期以适当方式向会员公布。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第二十三条 对本社团章程的修改程序,由本社团半数以上成员联名提出,并经本社团会员大会审议。第二十四条 本社团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上通过后生效。第七章 附 则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社团会员大会。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