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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无烟学校控烟台账

上传者:蓝天 |  格式:doc  |  页数:29 |  大小:1019KB

文档介绍
的情况作为师生员工评优评先的参考指标之一。(4)教师不在学生面前吸烟,不接受学生敬烟,不向学生递烟。 (5)教师应劝阻学生吸烟。 (6)有鼓励或帮助教职员工戒烟的办法。 4、校园内除指定的室外吸烟区外,其他区域无人吸烟,非吸烟区无烟蒂、无吸烟者。5、校园内重点区域,如大门、教学楼、宿舍楼、实验室、行政楼、会议室、教师办公室、室内运动场、图书馆、教职工和学生食堂、接待室、楼道、卫生间等有醒目的禁烟标识。 6、非吸烟区不得摆放烟灰缸及其他烟具。 7、吸烟区设置合理(室外、通风、偏僻) 8、吸烟区悬挂、张贴烟草危害的宣传品。 9、校园内禁止烟草广告和变相烟草广告。(二)控烟工作考评奖惩制度1、定期考核:(1)学校控烟领导小组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考核要求及《坪山中学控烟考核办法及奖惩制度》、《创建无烟学校责任书》等要求,负责每季度对全校各科级组的控烟工作进行考核并有记录和奖惩建议。(2)学校控烟督查组和巡查组每月一次对学校控烟工作进行督查和巡查,有记录和奖惩建议。(3)级组控烟督查员和巡查员负责每月一次对级组管辖区域的控烟工作进行考核,并有记录。2、不定期考核学校控烟督查组、巡查组等利用明查暗访和平时不定期抽查等形式进行考核,认真做好记录,将考核结果及时向创建无烟工作办公室反馈,提出整改措施和奖惩建议,由学校落实奖惩措施。3、奖励经申报并经学校考核评为“无烟办公室”的单位,或在创建无烟学校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教职工,学校将结合绩效考核给于一定奖励。 4、处罚 (1)控烟督查组、巡查组考核发现的问题均与绩效考核和个人评优评先挂钩。考核发现在学校公共场所吸烟的员工,第一次全校通报批评,第二次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同一办公室一个季度内考核发现吸烟教职员工达3人次以上者,加扣管理分0.5分。 (2)在级组管辖的控烟场所,每发现1名学生或家长吸烟或发现1个烟蒂,均扣级组管理分0.1分,依次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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