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的道路畅通,严禁仓库货物乱堆乱放。仓库危废物品存放区域必须严格按照环保部门要求保管存放,与其他货物进行适当隔离,并标识清楚。5、凡易燃易爆物品,如附油性产品,必须按规定存储,指定地点集中存放并加强检查,一旦发现异常立即处理并及时汇报。6、仓库的一切消防设施、喷淋设施及安全标志,非经同意,不得动用。7、严禁在库内私架临时电线。(六)防火安全工作奖惩制度对防火安全工作做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对造成防火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应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1)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2)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3)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4)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5)谎报火警的。(6)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7)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8)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1)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2)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3)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4)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5)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6)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