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强殡葬行业管理。(1)制定完善成都市殡葬管理规章制度,建立比较完备的经营性公墓、农村公益性公墓监督管理制度。(2)规范城市丧葬用品销售和丧事活动。(3)依法查处非法殡葬设施和非法从事殡葬服务的行为。 三、殡葬事业发展主要任务 (一)深化殡葬改革。1.合理划分火葬区与土葬改革区,巩固提高火化率。根据人口密度、地貌特征、交通状况,科学、合理划分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进程适时调整,扩大火葬区范围。加强火化管理工作,实行预防与执法相结合的火化管理责任制。 2.加强殡葬改革宣传,倡导环保、文明殡葬。每年3月作为全市“殡葬改革宣传月”,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殡葬改革法规政策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带头节俭、文明办丧,自觉参与殡葬改革。依法查处封建迷信用品,倡导文明祭祀。倡导骨灰存放、树葬、草坪葬、抛撒以及深埋不留坟头等骨灰处理方式。3.建立骨灰处理管理机制,治理乱埋乱葬现象。结合农村公益性墓地、骨灰堂建设进程,探索建立火化后骨灰处理管理机制,预防公墓外建坟乱葬现象。治理“三道”(铁道和国道、省道公路两侧视线范围内)、“两区”(城市周边区域、风景名胜区)乱埋乱葬现象,规划期内完成平坝、浅丘地区散坟和规划点外集中墓地整治工作,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二)建立和完善殡葬服务体系。构建以殡仪馆、殡仪服务站提供殡仪服务,经营性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公墓提供骨灰安葬服务的殡葬服务体系。1.加强殡仪馆、殡仪服务站的建设、改造。满足群众悼念遗体、办理丧事需求,引导丧事活动从公共场所转移到殡仪服务场所;改造设施、设备,符合环境保护要求,提高服务质量。 2.控制经营性公墓发展。全市现有经营性公墓已能满足规划期内城镇居民骨灰安葬需求,规划期内不再新建经营性公墓。通过布局规划限定每个经营性公墓面积,遏止其扩张用地行为。鼓励、倡导骨灰安放、树葬、草坪葬等节约土地、绿色环保的安葬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