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11、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安全隐患排查上报通用标准(试行)

上传者:塑料瓶子 |  格式:doc  |  页数:28 |  大小:348KB

文档介绍
建和技术引进。1.9.5.2未按相关规定将职业病患者调离原岗位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2号)第五十七条: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1.9.5.3企业未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建立职业卫生档案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职业病防治责任制文件、职业卫生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十二项内容。1.10应急管理1.10.1应急组织机构和队伍缺陷1.10.1.1未按规定设置或指定应急管理办事机构,配备应急管理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三号)、《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5.11.1:企业应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企业应建立与本单位安全生产特点相适应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指定专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并组织训练;无需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的,可与附近具备专业资质的应急救援队伍签订服务协议。1.10.1.2未按规定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1.10.2应急预案制定及管理缺陷1.10.2.1未按规定制定各类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三号)第十八条、第三十七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7号)第七条、《四川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试行)(川安监〔2011〕368号)第十条、第十三条:1、企业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2、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应当组织论证或评审,征求应急预案涉及部门和单位的意见,并按照《四川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试行)(川安监〔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