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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禁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管理细则

上传者:业精于勤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22KB

文档介绍
,在职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等三种违规行为铭记在心,明确职业道德“底线”。大力宣传广大教师身边的先进典型,树立师德先进典型,充分展示广大教师无私奉献、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精神风貌,大力传播教育行风建设的正能量,教育引导广大教师自觉自尊自爱,注重形象,抵制诱惑,自觉拒绝有偿补课。2.制度管理依据《市教委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和《蓟县教育局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制定学校相关保障制度和《学校和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行为处理办法》;建立完善教学管理和岗位承诺制度,层层签订不参与有偿补课承诺书,用制度管理和承诺约束,使全体教师从“不敢”到“不想”,从“不想”再到“抵制”有偿补课行为。把“违规必究”的高压态势转化成“爱岗敬业”的良好氛围。3.监督管理学校加强对教师的管理和监督,实时掌握教师动态。不定期通过家长问卷、学生座谈、校外调查、社区走访等形式,摸排教师中是否存在有偿补课行为。通过致家长一封信,校讯通等渠道,向学生和家长宣传禁止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相关规定,接受学生、家长监督,通过设立举报电话(138XXXXXXX),举报信箱,聘请社会监督员等形式,接受社会监督与举报。4.处罚管理通过学校调查摸排或群众投诉举报,发现有涉及偿补课行为的,要认真调查取证,一经核实,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曝光一起,并按照学校《在职教师违反〈禁止从事有偿补课规定〉行为处理办法》相关规定,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总之,通过建立长效管理保障机制,达到净化队伍、规范行为的目的,并保障有偿补课问题不反复、不反弹,真正维护好纯洁的学校形象和教师形象。2016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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