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卫生部《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大纲总则》精华版

上传者:相惜 |  格式:doc  |  页数:9 |  大小:34KB

文档介绍
在15天以上者,按月扣减2学分(法定假除外,如探亲假、年休假、产假、婚假等)所缺学分必须补上,因为违纪扣分者,必须补足,缺0.1--1分补一个月,1.1--2分补二个月,依次类推,满120学分后方可晋升。2、理论课及学分要求:(1)理论课程包括专业必修,公共必修和选修,总分要求达50学分。其中五年学分要求专业必修课达15学分,公共必修课达20学分,选修课达15学分。(2)专业必修课,公共必修课,选修课课程内容和教材,由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统一制定。(详见《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方案实施细则》)。(五)培训方式:坚持以实践为主,技能为主,自学为主,业余为主的培训原则。       1、临床实践:由医务科负责       2、理论学习:对规定的公共必修、选修等理论课均可采取自学或组织在职业余学习的方式。       住院医师必须参加医院组织业务学习,到课率达95%以上。每降低1%,在平时考核中扣0.1分。(六)考核、考试制度:       1 、临床实践的考核:(1)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思想、基础理论、临床技能、临床决策能力、计算机考核等。(2)考核方式:a.平时考核:由医务科负责b.阶段考核:在第一阶段轮转结束及培训结束时,由省临床医师继续医学教育中心统一组织考核。(由科教科负责)       2、理论考试:包括专业理论、公共必修课、选修课、专业外语的考试。考试由省临床医师继续医学教育中心统一组织。(1)专业理论课:从培训的第四年开始临床住院医师可申请参加每年一次的专业理论考试,时间一般定于每年4月中旬。 (3)专业选修科:由各培训点或分中心组织安排考试时间及内容。各课程成绩由科教科逐门登记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手册中。考试不合格者,必须重考。(七)证书管理:       经上述两阶段培训,并获得规定学分,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作为申报主治医师技术职称的必备条件之一。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