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装饰不能遮挡、覆盖消火栓箱、手动报警按钮、喷头、报警探测器以及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安全出口标志。验收方法:按装修面积的50%抽查。观察;13.2.3阻燃处理后的织物外观颜色、手感等无异常且表面无盐析。验收方法:现场检查。14建筑灭火器配置14.1主控项目14.1.1灭火器产品质量和灭火性能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验收方法:查验产品型式认可证、型式检测报告及相关资料。14.1.2灭火器的类型符合保护区域的火灾类别、环境条件、保护对象以及使用人员素质,数量满足使用设计及规范、标准要求。验收方法:现场查验5处,5处以下全部检查。14.1.3配置的灭火器超过规定的使用年限或达不到产品质量标准要求时,应将其撤换,并作报废处理。验收方法:现场查验5处,5处以下全部检查。核对灭火器铭牌和维修检查资料。14.2一般项目14.2.1灭火器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放置位置不得影响人员安全疏散。验收方法:现场查验5处,5处以下全部检查。14.2.2灭火器不应设置在高温、潮湿或强腐蚀性的地点,当必须设置时,应有相应的保护措施。设置在室外的灭火器,应有保护措施。验收方法:现场检查。14.2.3一个灭火器配置场所内的灭火器不应少于2具。每个设置点的灭火器不宜多于5具。验收方法:现场检查。15消防验收评定方法15.1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按独立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进行评定,局部验收按申报的范围进行评定。15.2消防验收按子项的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进行评定,主控项目全部合格,一般项目合并计算,80%以上合格时,消防验收评定为“合格”,否则评定为“不合格”。15.3对于超越现行标准、规范设置的消防设施,纳入消防验收抽测范围,但抽测结果可不纳入消防验收评定。15.4消防验收评定合格的建筑工程中,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一般项目,应由建设单位组织整改合格后书面报公安消防机构备案。必要时公安消防机构可到现场进行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