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实施);(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2016年9月1日起施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8月29日修订通过,2016年1月1日起实施);(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29日);(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修订);(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年6月21日国务院第177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8)《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7月1日);(9)《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2016.12.27审议通过,2017.9.1施行);(10)《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6年修正)(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6号修正)》;(11)《关于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通知》,环发[2012]11号;(12)《关于加强城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2008]70号;(13)《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05]152号;(14)《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15)《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16)《关于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乡声环境质量的指导意见》,环发[2010]1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