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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装卸车管理规定

上传者:qnrdwb |  格式:doc  |  页数:8 |  大小:42KB

文档介绍
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库房等存储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2)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以下统称专用仓库)内,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库存危险化学品应当定期检查。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必须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实行双人收发、双人记帐、双人双锁、双人运输、双人使用的五双制度。储存单位应当将储存剧毒化学品以及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报当地公安部门和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备案。3)碰撞、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造成其他危险的危险化学品,以及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互相抵触的危险化学品,不得违反配装限制,不得同库储存和同车混合运装。遇水爆炸、易潮解、遇湿易燃的危险化学品不得露天存放,不得在潮湿或易积水处储存,瓶装液化气体与受高温、低温、曝晒易分解的危险化学品不得露天存放,在装运时应采取防碎、隔热、防潮措施。4)物品分类分项存放,堆垛之间不超高、不超宽,做到五留距,即留墙距、柱距、顶距、灯距、垛距,不得超量存储。5)储存仓库必须通风、阴凉、干燥、远离火种、热源,避免阳光直射。6)存放处应设立明显醒目的禁止警告标志和安全周知卡,以告知相关人员注意安全。7)储存、使用单位,应当对剧毒化学品的产量、流向、储存量和用途如实记录,并采取必要的保安措施,防止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误售、误用;发现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误售、误用时,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行业资料本文至此结束,感谢您的浏览!(资料仅供参考)下载修改即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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