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贮存至少6天的处理量;同时考虑桶装废物周转区、液体废物贮存罐、危废储存库,总的储存量可以满足焚烧炉最长50天检修期间废物的储存要求。本项目贮存废气量共计54000m3/h,其中危废暂存库废气43000m3/h,集中收集后进入焚烧车间西北角预留地上废气处理装置净化处理,焚烧车间废气收集量为11000m3/h,焚烧车间生产时收集送入焚烧车间风机系统作为一次和二次风,停炉检修时送入废气处理系统。本项目在危废暂存库和焚烧车间大门处采用空气幕,防止室内气体的外泄,同时不断将仓库内空气抽出而形成负压,并集中处理。为了减少废气产量,拟采取各项措施减少危险废物暴露面,将能密封的设备和空间尽量密闭,从而减少废气扩散空间。对已产生的废气采用“负压收集+喷淋洗涤+活性炭吸附”的方式进行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2.5.1.4废物预处理本项目的危险废物有固态、半固态、液态、桶装几种状态,焚烧前根据不同的性质分别进行预处理;液态废物:分析热值和相容性后分别贮存待烧;半固态废物:刺激性气味较大的分开待烧,该物料焚烧时由半固态进料装置直接进入转窑,气味极小的半固态危废进入料坑,与其它干性物料搅拌后进炉;固态、桶装废物:大件固态废物经破碎系统破碎后进入料坑;桶装废物:液体废物根据相容性抽入液体贮罐待烧;80L以上包装桶内固态、半固态废物经破碎后进入料坑,80L以下包装桶分开直接进炉;废物破碎及搅拌为本工程的预处理措施,破碎采用垃圾破碎机,搅拌采用搅拌机进行搅拌。对于尺寸无法满足转窑上料要求的大件危废,如包装品、存储桶等,卸入焚烧废物贮料坑一端,用叉车送到破碎机料斗破碎后,送回到破碎后物料坑备用。2.5.1.5废物配伍对建设项目焚烧炉,应遵循以上原则进行预处理与配伍操作。具体工作程序如下:①对需要焚烧废物进行性质检测,确定热值、挥发分、卤素、重金属含量;同时明确其可燃性、粘度(液体)、化学反应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