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3 取样后的中药材复原包装后,填写取样证,贴在取样的药材外包装上。 8、入库待检 取样后的中药材进入仓库已清洁货位,挂上黄色状态标记,表示待检。 9、中药材接受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处理9.1 异常情况及处理 9.1.1 在中药材接收过程中,如设备、设施或中药材质量发生异常均属异常情况。 9.1.2 在中药材接收过程中发现或发生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采取果断的措施,以避免异常情况的扩大。 9.2 异常情况的报告程序 9.2.1 异常情况发生或发现后,立即向仓储部负责人报告,并填写异常情况记录。 9.2.2 仓储部负责人接到异常情况报告后,应立即向质量部报告或根据异常情况原因与有关部门联系。 9.3 质量部接到异常情况报告后,立即派质检员到现场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填写异常情况记录,写明异常情况原因及处理意见,请质量负责人审核签字后,由仓库执行。 9.4 如只属设备、设施异常,对中药材质量并无影响,则报告设备部。设备部派人到现场对设备、设施进行检查修复,并填写检查修复记录,若异常尚未影响中药材质量,则中药材接收操作可继续进行,并填写检查记录,签署处理意见。 10、中药材饮片拒收 10.1 物料与收货凭单及订货合同项目不符的应拒收。 10.2 物料的外包装无明显标记,难于区分的10.5 凡物料的外包装有破损、水渍、受潮、虫蛀、霉变、鼠咬等,但内包装、物料未受到污染及破损的应请质量部验收检查员决定是否拒收。 10.6 经验收或检验不合格者,根据验收、检验所发检验报告书通过业务部门办理退货手续。对验收中查出的伪劣或质量问题的药材应及时记录。并单独存放不合格区。标志要明显,妥善保管。 10.7 拒收物料按规定及时处理,做好记录。应拒收。 10.3 包装破损严重,引起物料污染的应拒收。 10.4 拒收的物料应请质量部验收检查员检查确认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