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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警察维护方案

上传者:upcfxx |  格式:doc  |  页数:40 |  大小:725KB

文档介绍
的完成时限和质量要求,合理配置工作人员,并具备计算机操作技能。7、当业主方系统发生故障,投标人常驻工程师无法解决且远程技术支持无效时,应业主方的要求,投标人将派遣有专业经验的技术人员前往业主现场进行故障会诊。这些技术人员可以是投标人技术人员,也可以是投标人聘请的原厂商或其它专业单位的技术人员,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二)保密要求1、投标人应保证其公司人员在业主方服务期间所接触的业主方各种文件,数据,系统资料,系统操作等严格遵守业主方保密制度,不得向第三方透露。2、投标人的服务人员在对业主方业务有关的终端、软件和非技术部门进行服务时均需有业主方人员在场。3、交管局网络系统属于公安专用网络系统,供应商应当严格遵守公安网络使用制度以及公安信息系统使用规定,严禁泄漏公安网络信息,未经业主方人员确认,投标人的服务人员不得对业主方业务系统作任何操作。服务商应保证其公司人员在业主方服务期间所接触的业主方各种文件,数据、信息、系统资料,系统操作等严格遵守业主方保密制度,不得向第三方透露。4、按照各级公安机关对公安信息网络的安全要求,由投标人与业主方签定安全保密协议,落实公安网络安全及信息保密的各项规定。(三)其他要求1、投标人应依据系统运行维护工作规范,结合业务工作需求和系统运行保障要求,制定系统运行维护制度,明确人员和职责,强化考核与监督,并建立日报、周报、月报的台帐管理机制,落实各项维护工作事项。2、投标人应积极优化系统功能,结合业务需求提出合理的系统运行管理改进措施,促进前端设备和后台系统的高效率应用,满足业主业务管理需求。3、投标人应严格管理所有的维护工作人员,严格遵守业主办公场所秩序,遵守上下班制度,不得出现脱岗、迟到早退等违规行为。4、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工作所需的各类维护工具及其使用费用(包括交通工具、后台运行管理计算机、网络维护工具、施工器具等)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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